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評定制度,其中最高的一級資質由建設部審批,二級資質由市國土房管局審批,三級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審批。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等級每兩年復核一次,不符合條件的將注銷其資質等級證書。
需要哪些行政機關?二級(含)以下的企業資質審批(含資質證書變更)由區縣建委(房管局)受理、審查,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決定;一級企業資質審批(含資質證書變更)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受理、審查,報建設部決定。
受理 | 提交材料: a. 新設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批 1、物業服務企業三級(暫定)資質審批表一式兩份; 2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; 3、企業章程復印件; 4、驗資證明復印件; 5、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; 6、企業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(部門負責人)和管理人員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 或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、身份證、勞動合同復印件和社保證明原件工程、財務負責人的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復印件; 7、工程、管理、經濟等相關專業人員、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、身份證、勞動合同復印件和社保證明原件;8、企業負責人同時在兩個以上具有隸屬關系的企業任職的,提供社保情況說明。 上述材料應裝訂成冊,提交復印件的,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,并同時提交原件,原件核驗后退回申請人。 b. 物業服務企業三級資質審批 c. 物業服務企業二級資質審批 d. 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審批 |
審查 | 按照審查標準對受理人員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; 符合標準的,簽署意見后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; 不符合標準的,書面寫明 審查意見及理由后,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。 |
決定 | 對行政許可申請作出決定。 同意審查意見的,簽署意見,轉告知人員。 不同意審查意見的,書面提出意見及理由,轉告知人員。 |
告知 | 對二級(含)以下企業資質準予許可的,在1 個工作日內制作《辦理結果通知書》,并在10日內將資質證書送達申請人。 對不予許可的 ,在1 個工作日內制作《辦理結果通知書》,并送達申請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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